“办不了出院手续,男子滞留精神病院十几年”一事有了新进展。
司法材料显示,针对唐阳申请法院判决恢复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身份一案,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4月28日作出受理通知书。5月12日,法院首次开庭。6月5日进行了第二次开庭。6月6日,澎湃新闻从唐阳处获悉,目前,法院正在考虑对其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
澎湃新闻2024年12月31日发布报道《办不了的出院手续:五旬男子滞留精神病院16年》。2008年4月,唐阳因患精神分裂症被父亲强制送进精神病医院。经治疗,当年8月即符合出院条件。然而,父亲一直拒绝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导致其被滞留精神病院,至今已16年。多名医院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称,唐阳已临床治愈,符合出院条件。
唐阳事件被报道之后,“达到出院标准却依然滞留在医院的精神障碍患者”这一群体,受到社会关注;非自愿住院精神障碍患者的出院权益问题引发讨论。
2025年6月6日,唐阳告诉澎湃新闻,这一次,他向法院递交申请书,有两项诉求。第一,申请法院撤销该院于2024年8月28日作出的(2024)川0107民特123号判决书,该判决书认定唐阳为限制⺠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唐阳父亲为唐阳的监护人;第二,判决自己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身份。
唐阳称,母亲去世后,去年父亲为方便处理母亲的遗产,找成都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己做了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结果显示,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本次向法院提起申请前,3月13日,医院为唐阳出具诊断证明显示,唐阳被诊断为:1,精神分裂症;2,糖尿病。建议为:“患者经治疗目前处于康复期,社会功能恢复,可办理出院。”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对于不接唐阳出院一事,唐阳弟弟表示,这不是唐阳第一次临床治愈,以前出院一段时间后,还会犯病,家人担心这种情况。
唐阳父亲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担心唐阳出院后伤害他。他称,唐阳于2008年4月被送去精神病院之前,曾在家威胁,“哪个敢再把我送医院了,我要把你们一刀一个”。对此,唐阳否认说过此话。
关于唐阳打过母亲几次以及相关细节,唐阳和其父亲说法不一。唐阳承认,自己以前犯病,打过母亲3次。“我知道自己以前的行为不对,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给父母写过很长的一封道歉信。”唐阳称,这些年,医院给父亲打过多次电话,自己也在电话、书信、微信中苦苦哀求,均遭到父亲拒绝。甚至,数年前母亲去世,自己也未被接出院送别。
唐阳自称,如果出院,他也不愿和父亲一起生活;他对自由无比渴望,绝不会做任何违法的事。“还有两个月,我被关在精神病院就满17年了。我已经50岁了,我只想尽快走出医院,恢复人身自由,好好过我的后半生。”唐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