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一身
佩索阿在世时以商业翻译为生,葡语、英语和法语是他的工作语言,也是他的创作语言。在其代表作《海洋颂》中,他把工作语言变成了诗歌语言:
提货单多么与众不同,
还有一个船长的签名,如此漂亮而现代!
信件开头和结尾的商业格式:
亲爱的先生们—先生们—先生们,
您忠实的——我们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
这三个“先生们”在原诗中分别是英语、法语和葡萄牙语。“您忠实的”为英语,“我们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为法语。在佩索阿用这三种语言写出的诗中,成就最高的当然是葡语诗,最弱的则是法语诗,数量不多,分量也较轻。而英语诗就不同了,不仅有一定的规模,而且有两首长诗和一组十四行诗。可以说英语诗创作对佩索阿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佩索阿
佩索阿与英语相遇在南非的德班,可以说这是母亲改嫁给一个驻德班领事带给他的“礼物”。德班曾是英国的殖民地。1899年,佩索阿进入德班中学,接受了良好的英语教育,并于1901年写下第一首英语诗《我的心肝宝贝,与你分离》。1903年11月,佩索阿获得维多利亚女王最佳英语散文比赛奖金。这激发了他以英语写诗、成为大诗人的雄心。据理查德·泽尼斯说,佩索阿的志向是“成为二十世纪的莎士比亚、济慈或雪莱”,他曾以异名亚历山大·瑟奇宣称:“此处躺着的这个人自认为是/世界范围内最好的诗人”(《墓志铭》)。
为了达成“世界范围内最好的诗人”这个目标,佩索阿积极创作并出版英语诗集。1917年5月,其诗集《疯狂的小提琴手》试图在英国出版被拒,其中共53首诗,理查德·泽尼斯整理了44首,托尼·弗雷泽的选本中另有两首,仍有七首成为遗珠之憾。这些诗多数在佩索阿生前未发表。从目录来看,这是一部秩序鲜明、结构完整的诗集。《疯狂的小提琴手》这首诗其实是佩索阿兼具预言性与象征性的自传,它告诉我们疯狂源于试图冲破压抑的自由,这个行迹不定的神秘小提琴手的曲子也因此深深地感染了不自由的人群,最终人虽离去而曲长留,这个小提琴手其实正是佩索阿的化身。《疯狂的小提琴手》是佩索阿英语诗的代表作,疯狂是佩索阿诗歌的关键词,音乐是其作品中的常见题材,韵律是其作品的基本特色。
《厌倦了爱》
[葡萄牙]费尔南多·佩索阿 著
程一身 译
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
佩索阿写了很多十四行诗,最早的一首是1902年的《梦》,《厌倦了爱》收入较早的十四行诗是1904年写的《论死亡》等六首,都是彼特拉克体。而《35首十四行诗》则转向了莎士比亚体。1918年,佩索阿自费出版了两本英语诗集《安提诺乌斯》和《35首十四行诗》(据理查德·泽尼斯的《佩索阿传》,佩索阿当时写了50首莎士比亚体十四行诗,从中选了35首),寄往英国各大报刊,后者得到《格拉斯哥先驱报》和《泰晤士报文学增刊》的好评:“超莎士比亚的莎士比亚风格”“都铎时代的反复、回旋和对偶的技巧”,但并未产生他预期的影响。1920年1月,《疯狂的小提琴手》中的一首诗《其间》发表于《雅典娜》(伦敦),再次激发了他的信心。1921年,他又印刷了两本英语诗集,包括《喜歌》(1913年)、《铭文》(1920年)等。寄到英国后却没什么反应。
1935年是佩索阿回归生活之年,也是他酗酒加剧之年、爱心复萌之年。1935年11月22日,他写下最后一首英语诗《快乐的太阳在照耀》,八天后就病逝了。《快乐的太阳在照耀》是一首爱情诗,与《我的心肝宝贝,与你分离》形成遥远的对称。可以说佩索阿的英语诗始于爱、终于爱,其跨度达三十年以上。英语诗写作不仅体现了他最初的雄心,也显示了他持久的意志。1935年11月29日,佩索阿因发烧和腹痛被送到里斯本的法国医院,他用英语写下了最后一句话:“我不知道明天会带来什么。”这似乎回响着他早年用英语写诗的壮志豪情,却伴随着落潮的平静。
仅以长诗而论,佩索阿的成就不逊于莎士比亚。且不说他的葡语长诗《海洋颂》,《安提诺乌斯》被理查德·泽尼斯称为“佩索阿最伟大的英语诗歌成就”,《喜歌》也超越了埃德蒙·斯宾塞与约翰·多恩的同题诗,不仅表达大胆直接,而且笔触细腻优美。据佩索阿自述,他写这两首诗是为了摆脱纠缠他的情欲。相对来说,《安提诺乌斯》因克制反而更有力。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相比,佩索阿的35首十四行诗是我偏爱的,因为其思辨中弥漫着浓郁的抒情气息。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佩索阿比莎士比亚伟大,事实上,莎士比亚的成就主要体现在戏剧方面,而佩索阿的成就主要集中在诗歌与散文方面。他们都是大作家,读者完全可以各喜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