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渭南市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支付结算、货币金银、国库、征信及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40.6万元罚款。同时,秦某(时任渭南市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部经理)对渭南市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万元罚款;李某(时任渭南市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对渭南市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万元罚款。
12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渭南市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支付结算、货币金银、国库、征信及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40.6万元罚款。同时,秦某(时任渭南市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部经理)对渭南市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万元罚款;李某(时任渭南市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对渭南市华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