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股价可能被操纵的证据充足
昨天我公开发信,举报舍得酒业股价可能涉及操纵。在举报信中我提供了完整严密的证据,证明舍得酒业已经有必要就其股价是否有人为非法操纵进行调查,但是很多人因为举报信中没有一个实物证据,就误以为证据不充足,为此我再一次指出我的举报信,在没有实物证据的情况下,所提供的逻辑正确的证明力,甚至超过了实物证据,我的逻辑证据是极端充足全面的。
请看以下事实以及由事实中所包含的逻辑:
事实一,中国证监会和公安机关在调查嘉美包装涉嫌操纵案中,不是掌握实证证据启动调查的,而是发现了嘉美包装交易异常和股价走势异常,从而立足于交易数据异常和股价走势异常这两个原因启动调查的。
事实二,证监会和公安机关立足于交易数据异常和股价走势异常,启动对嘉美包装是否涉及操纵调查后,很快就找到了有非法操纵的证据,并很快逮捕了20多人。
事实三,以上两个事实证明了第三个事实,那就是在没有实物证据的情况下,根据交易数据异常和股价走势异常启动立案,首先是可以的,其次启动立案之后的的确确抓住了操纵,从而证明此种基于交易数据特征和股价走势特征启动调查的做法是可行的,有效的,科学的。
嘉美包装被查出非法操纵是个案,但这个个案背后却存在着普遍的查处非法操纵的一般原理和共同机制。那就是先观察交易数据特征和股价走势特征,如果满足一定的特点,那么就可以怀疑它背后有操作并启动调查,这是我们在嘉美包装这个案件中得到的启示。
从个别案例抽象出一般规律,使嘉美包装被查出后面有非法操作的,是它的股价走势和交易数据特征异常,所以只要是和嘉美包装的股价走势与交易数据特征一样的股票,背后都可能存在着操纵,从而只要任何人、任何监管机构发现了有的股票在一段时间的股价走势,与嘉美包装在被查出有操纵的那个阶段的股价走势一样,就可以进行举报。
我的举报正是建立在这样的完整严密的逻辑之上的,我的举报的确不是立足于现实的物质证据的,但其证据效力的有效性,是超过绝大部分实物证据的,至少不逊色于实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