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这是为适应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境外上市的需要而制定的法规。
2.并于1994年7月4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颁布和实施时间 1994年8月4日 。
3.咱们分享一下该规定的内容前几条:第一条:为适应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境外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五条,制定本规定。
4.第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可以向境外特定的、非特定的投资人募集股份,其股票可以在境外上市。
5.本规定所称境外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股票,在境外公开的证券交易场所流通转让。
6.第三条: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以下简称境外外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
7.我们圈重点:一是国外上市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二是国外上市必须证券会批准!所以说红筹公司不是没人管,尤其是现在境外公司的居民企业身份和非居民企业身份,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对接国外相关单位进行函证,确认纳税等问题。
8.当然这些公司上市之前都要经当时的外经贸部门、外汇管理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等审批备案和登记的!现在有很多人感觉那时的公司时间长了,很多资料找不到了,米糊面糊(尤其是民企)就过关了,不可能!现在明“该公司”就是“我公司控股公司”,更容易啦!但是可不是一般的商务局、县外汇局、县市场监管局就能办的!需要国家层面函证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