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12月7日,*ST众应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和公司董事长李化亮先生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号、证监立案字号)。
2.此次立案调查通知书并未说明具体的原因,但或与此前未按规定披露担保情况有关。
3.11月9日*ST众应发布的《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2020年8月30日,*ST众应董事长李化亮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为徐州立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城县悦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城县耀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李化亮的合同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4.同日,*ST众应董事长李化亮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订《确认担保协议》,为上海米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5.上述担保的合同金额共计约7000万元本金。
6.公司未对上述担保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7.股保平网谢保平律师表示:*ST众应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待证监会正式处罚落地后投资者即可正式发起索赔。
8.符合索赔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及时关注,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9.众应互联索赔条件是什么?*ST众应最新索赔条件2021年12月6日前买入众应互联,且在2021年12月7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10.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股保平网”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
11.最终索赔条件有可能根据证监会行处罚决定书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