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地产老板财困融资,亲述来港入禀追讨之路,从原本希望借贷6,500万港元,实际只收到1,443万港元,但分手费却高达2,340万港元:钱没拿到,股票被转走了,他们从头到尾就是想拿走我的股票[泣不成声][泣不成声]
香港一直汇聚不同金融炒家,我们发现有多宗与股票抵押有关的入禀状,指控海外融资机构,以批出低息、高额贷款作招徕,上市公司主要或持大额股票的股东,将股票抵押借款,但股票转仓托管后,借款人无法取得贷款,亦因被索巨额分手费而无法取回股票,部份涉事股份更疑在市场上抛售,单日大跌九成。
我们调查多份香港、美国、新加坡及避税岛国的上市公司注册文件,揭开背后的公司疑有关联,美国、加拿大等地的监管机构早已警告或兴讼。故事由一名资金紧张的内地地产商,亲述从借钱不成,到来港兴讼之路。
黄先生是内地一个内陆省份的小型地产商东主,他与不少内地地产商一样,面对资金紧张,年中时将市值过亿元的股票抵押借款用于周转。可惜贷款不成,股票被转仓至海外账户,要取回就要支付天价「分手费」。
他月前来到香港,报警、见律师、入禀法院。我们与他见面时,他显得急躁和无奈,不时喃喃自语,时而自责,不愿意具名及面对镜头,但慢慢吐出事情经过。
去年7月内银渤海银行在本港上市,黄先生透过其在港注册的公司「通联(香港)实业有限公司」(Top-Light (HK) ),持有逾3,200万股H股,以招股价4.8元计算,当时市值1.536亿元。
因为资金紧张,黄先生计划抵押渤海银行的股票套现,透过朋友介绍,接触到一间在中美洲岛国「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Saint and Nevis)注册的金融机构「A公司」。
双方在今年5月签订贷款协议,当时渤海银行股价约3元,黄先生的股份市值约1亿元。根据贷款协议,「A公司」提供最多3,000万美元(约2.34亿港元)贷款,贷款价值比(LTV)65%,年利率2.75%。
黄先生根据贷款协议,将3200万渤海银行的股票转仓至托管方,中美洲岛国巴哈马注册「W公司」的联名户口。
今年6月,「A公司」多次尝试将贷款转账至黄先生的内地银行户口,但都不成功,直至7月才终于收到合共185万美元(约1,443万港元)的贷款。
根据贷款价值比(LTV),黄先生最多只可借6,500万港元,但「A公司」却声称已批出3,000万美元(约2.34亿港元)的贷款额,因此要求黄先生追加1.26亿股渤海银行股份作抵押,否则无法发放其余数千万港元的贷款。
黄先生仍为不合理,希望取消贷款协议,但「A公司」表示,根据贷款协议,「分手费」以批出贷款额3,000万美元的10%计算,即300万美元(2,340万港元),双方胶着。
他更发现,托管的股票经过多次转仓,被转到其他证券公司的户口,「钱没拿到,股票被转走了,他们从头到尾就是想拿走我的股票。」从原本希望借贷6,500万港元,实际只收到1,443万港元,但分手费却高达2,340万港元。
我们追问黄先生与「A公司」和「W公司」接洽的过程,他表示双方从未见面,透过内地的中间人在微信沟通和网上签约。「A公司」网站表明在香港设有办公室,但黄先生显然不知道,这间公司是否真实在香港运作。
对整个过程,黄先生亦未能简明扼要地说清,要靠我们翻查法庭、合约和查册文件,才能搞清事件的来龙去脉。
今年8月,黄先生担任董事的「通联」,向高院入禀,控告「A公司」和「W公司」,希望取消贷款协议及取回股份。黄先生亦在香港报警,及希望证监会介入。
「A公司」网站设有英文和简体中文,自称源自18世纪德国富豪家族,在多国设有办公室,不过其列出香港办公室的地址,实为太古坊港岛东中心高层的共享办公室,现场职员称从无该公司在该处办公。「A公司」至截稿前并无回覆查询。
「W公司」回覆查询时指,明白记者发出的电邮目的,但由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不便评论。
根据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的公司注册文件,「A公司」背后的董事,为一名美国籍乌克兰人,他在香港有注册公司。
我们翻查香港、美国、新加坡等多地的法庭和公司注册纪录,「A公司」的董事或其相关的公司,早已卷入多宗与抵押股票有关的诉讼,更有多间本港上市公司牵涉其中,部份更涉及主要股东将股票抵押,股价大跌九成,翻查法庭文件,发现有类似个案,包括大唐地产、中国金属利用、已退市的苍南仪表和新加坡上市的内地民企中圣集团,主要股东都入禀控告贷款公司和托管公司,声称股票抵押借贷后,无法取得贷款之余,更无法取回股票。
牵涉的上市公司之中,有部分控方甚至是公司主席或最大股东,有股票遭大幅抛售,短期内大跌九成。美国文件更公开了部份托管协议,亦牵出多家不同的海外贷款公司,原来背后有关联。相关公司被加拿大卑诗省证监会列入警示名单,董事亦曾被美国多家投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