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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么看待建议制定法律禁虐禁食猫狗? 2、官方通报广东江门黑市贩猫事件,贩猫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3、反虐待动物法的专家建议 4、中国动物保护法规定有 可以售卖狗肉吗 5、如何看待目前争议很大的禁食猫狗肉法令? 6、现在开狗肉馆违法吗?我可不可以把开狗肉馆的老板给举报了?怎么看待建议制定法律禁虐禁食猫狗?
把猫狗定性为伴侣动物是与欧美发达国家接轨的“文明之举”。现在宠物拥趸者又主张全面禁食猫狗肉。宠物拥趸者认为,西方文明世界是不吃猫狗肉,吃猫狗肉是陋习,是野蛮人的行为,是不文明的现象。
在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过程中,一些人疑似夹带“私货”,把禁食猫狗肉行为制定为地方性法规。如某市立法禁食猫狗,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市由此成为大陆第一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
而某市相邻的东方之珠早在上世纪50年代便立法禁食猫肉狗肉。当地《猫狗条例》规定,市民若屠宰狗或猫食用,最高可罚款五千港元及监禁六个月;在屠宰过程中如果同时违反《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最高可罚款二十万港元及三年监禁。至2000年,吃香肉(狗肉)的现象在当地已经几乎绝迹。
2010年大陆曾尝试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拟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由于“种花家”各地存在民族宗教、生活习惯等差异,上述立法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东方之珠爱护动物协会的人士希望内地也能早卖纤兆日迎来这一天(政府出台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明确禁食狗类)。
近期,港区代表建议全面禁食猫狗肉。代表还建议,要把猫狗宠物定义为动物伴侣,而非个人财产,大幅提高相关罚则,以打击盗猫盗狗供食用的罪行。
4月份,农业农村部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这份对动物养殖业有指导作用的“白名单”明确将狗去除。
由于历史文化的差异,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对待“吃狗肉”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与理念。大多数西方国家将吃狗肉视为禁忌,但也有部分西方人支持其他国家吃狗肉的习俗。
针对不文明养狗、偷盗毒杀猫狗肉产业链等问题,有最高权力机关代表提出制定《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的议案:一要求猫、犬的所有人负起责任,严惩不文明养犬行为;二是禁止所有人虐待、食用猫狗;三是从源头上控制流浪动物产生,建立救助体系。
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代表,其言论具有免责权。是否会根据其提议制定法律,要看是否有立法的迫切性。
现实社会中,要求猫、狗的所有人(宠物主人)负起责任来,并不容易。一是人的素质高低参差不齐,就算是有法律约束,中租也很难让某些人不遗弃猫狗,也很难让某些人文明养狗;二是并非所有人的经济条件都是稳定的。不能说经济条件差的人就不能养猫狗,当这些人自身生活都存在问题时,不能道德绑架他们,不能强求他们不遗弃猫狗;三是建立救助体系的说法令人愕然。“种花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还没富裕到可以去全面救助流浪猫狗。再说,养狗人的不当行为,为什么要大家来买单呢?四是城乡差异性很大,不能拿城里的“小资”生活来要求农村;五是很多民族是吃狗肉的。如贵州的一些少数民族、朝鲜族等。你让别人改变民族习惯来迁就你?
综上所述,要制定一部专门保护猫狗的法律,并不容易。
平心而论,“种花家”吃狗肉的人并不少,也有专门养殖肉狗的产业,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链。有网友说不存在养殖肉狗的企业,也有网友说网上查询可以看到有很多养殖肉狗的企业。
还有网友说,食用的狗不可能注射狂犬疫苗,不可能经过检疫。在农村,人们打一条狗食用,可能没有这么多讲究。就如同杀一头家养猪自用,可能也不会去检疫。
值得指出的是,并非所有养宠物狗的人都拒绝食用狗肉;不喜欢宠物狗的人,也有拒绝食用狗肉的竖或。
制定法律要征求大多数人的意见。制定禁食猫狗的法律,肯定会先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
官方通报广东江门黑市贩猫事件,贩猫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狗肉滚三滚,神仙都企唔稳”,这是坊间对狗肉高度赞誉。一直以来,在我国吃猫狗肉都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话题,有人认为猫狗是人类好朋友,不应该如此残忍对待;也有人认为,既然可以吃鸡鸭鹅牛羊肉,那吃猫狗肉也没多大问题。
“这是在江门市良化市场发现的,他说是猫肉,12块钱一斤,第一次看到,很揪心,特别是猫猫的表情很痛苦,难道为了赚钱就要这样危害小动物?”一名姓钟网友在微博上对这种行为表示不满。
在微博发出不久,就引起300多戚握次转发,多数网友都呼吁“远离陋习,拒吃狗猫”,甚至诅咒贩卖和购买者。但也有个别网友认为这是“狭隘善心”,一名叫“穿礼服麻雀”网友指出,“动物是人类朋友,猪牛羊鱼鸡鸭肉吃得挺欢悦,对猫狗肉就这么大反应了?在这里愤慨请素食,鸡蛋也不要吃了,搞不好会吃到受精卵,那也是生命啊,那就不好了。吃猫狗肉是陋习,那牛羊肉就是必需品了?猫猫狗狗你觉得可爱,那猪猪牛牛就不可爱了?有一天出现养殖肉用猫狗,各位又有何反应?”
专家建议买卖猫狗肉罚款刑拘
据了解,在中国内地尚未有立法明令禁止吃猫狗肉,但已有成型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不过这只是专家建议稿,并不是立法稿。这份建议稿大致包括反虐待动物主要制度,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等多类动物的反虐待措施,动物医疗、动物搭塌运输、动物屠宰反虐待措施,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当中明确指出,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高枝庆如果这份建议稿被采纳,那么食用、销售猫狗肉这方面法律空白将会被填补。
香港是明令禁止食用猫狗肉的城市,根据《猫狗规例》第22条:
(1)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猫只以作食物之用,不论其是否供人食用。
(2)任何人不得售卖或使用或允许他人售卖或使用狗肉及猫肉作食物。
(3)任何人被发现管有任何狗只或猫只的屠体或该等屠体的任何部分,且其情况合理得令人相信该狗只或猫只是在本条规定被触犯情况下正在或已经被屠宰或售卖或使用作食物,即属犯了第(1)或(2)款(视属何情况而定)所定的罪行,除非他能够使裁判官信纳他事实上并没有触犯第(1)或(2)款(视属何情况而定)的规定。
反虐待动物法的专家建议
由法律专家起草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中关于“禁食猫狗肉”的规定,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热议(轩然大波)。很多网民表示,同意加强对动物的保护,但对“禁食猫狗肉”持保留态度,认为定的处罚条件太过苛刻,也有不少反对者认为它有损人吃肉的权利。面对诸多争议,《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首席起草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社会法室主任常纪文教授特致函中国网,对《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作了进一步地阐释,并针对部分网民的误解予以澄清。
常纪文教授声明:
一些媒体出现了“违法吃猫狗肉处15日拘留”的标题新闻,引起了网民档春液的误解。为了清楚地阐明我们的想法,予以澄清:
1.《反虐待动物法》的稿子只是专家建议稿,不是立法稿子。我们只是向有关部门或者机关提出立法建议。是否采纳以及采纳多少,那是立法机关的权限。
2.反对虐待动物是中华民族的良好传统,我们起草的目的是巩固、维护这一良好的传统。整个专家建议稿以反虐待动物为主线而展开,关于猫狗的反虐待仅是一小块内容。
3.因为吃猫狗肉涉及一些民族和地方的传统和风俗问题,《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采取了灵活的处理方法。那种认为完全禁止国民吃猫狗肉的理解是错误的。
4.我们公开征求意见,本身是想了解和体现民意。对于公众强烈反对之事项,我们会理所当然地予以修改。
建议如下:
(一)《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之相关建议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民族和风俗情况,可以决定禁止屠宰犬、猫,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及其肉制品的区域。国家禁止遗弃犬、猫等宠物动物。国家逐步建立犬、猫等宠物动物的定点繁殖、定点销售和身份登记制度,预防犬、猫等宠物动物受到虐待或者遗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十六条
违反行物本法规定,在禁止屠宰、食用或者销森槐售的区域内屠宰犬、猫,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及其肉制品的,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扰乱社会治安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公安部门应当处以行政拘留。
(二)《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反对虐待动物的建议》(专家建议稿)的相关建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情节相当严重或者造成相当严重后果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故意虐待动物,或者在禁止屠宰的区域内屠宰犬、猫,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特此说明!
《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起草小组 2010年1月27日
中国动物保护法规定有 可以售卖狗肉吗
1、中国法律目前没有规定禁止杀狗、吃狗肉。
2、中国目前规定的动物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的。
第三十一条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但狗不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如数芹,也不是珍贵、濒危动物,渣毕所以中国法律对杀狗吃狗是没有规定的。中国法律按照“法无规定即自由”实行,所以杀狗吃狗不犯法。
扩展资料:
一、国际禁止食用猫狗肉立法现状
目前,虽然在多数西方国家吃狗肉被视为社会禁忌,但很少有国家因之明确立法禁止食用狗肉。不过这些国家大都有相应的动物保护法或者反虐待动物法等。
譬如美国,没有反虐待动物的联邦法,不过各州有保护动物和反虐待动物的地方立法,主要是禁止对动物非必要的屠杀、伤害、折磨和遗弃,并未明文规定不能食用狗肉;
再如欧洲的德国、瑞典、英国和荷兰等国,在欧盟协议基础上有独立的动物保护法,但多强调养宠物是一种责任,主人需要对其健康和福利负责,也未有一刀切的禁止食用狗肉的法令;
加拿大:为肉用目的屠宰狗类必须经过政府批准,私宰犬类属于犯罪。
二、我国有关吃狗肉的法律规定
据了解,我国目前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猫狗之类非野生动物的管理则并无法律规定。禁食猫狗肉的宣传更多是依靠民间的道德共识,目前在中国大陆吃狗肉既不犯法也不算触犯社会禁忌。
2011年初,我国曾酝酿出台一部由中法学专家起草的《反虐待动物法》。《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分为九章,大致包括禁止吃猫狗肉,反虐待动物的主要制度。其中提到违法吃猫狗或罚5000拘15天。但该部法律只是专家建议稿,并不是立法稿子。然而其中的“禁食猫狗肉”条款仍然成为了人们争议的焦点,最后不了了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中华人毕宽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如何看待目前争议很大的禁食猫狗肉法令?
有一种理论认橡好茄为,人类总是对最接近他们的哺乳动物表现出最强烈的同情,在心理上倾向于接近人类的动物,所以踩一只蚂蚁不会有感觉,但踩一只猫会引起强烈的不适。
然而,仅仅通过“当狗很可爱的时候,怎么能被吃掉”来唤起人类的同情心,通常是不可能改变饮食习惯的。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吃狗肉的习俗在中国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它的饮食习惯根深袜卜蒂固。直到今天,“吃狗肉”仍然是个别团体和地方的习俗和传统。
这导致了一个悖论。从心理需求方面来说,禁食狗肉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但从文化饮食方面来说,禁食狗肉也违反了民俗。在现代快节奏的社会中,人们在生活和心理上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而狗的理解和其他特征进一步将它从宠物的角色转变为人类的伴侣。在社交网络上,狗主人和狗之间的日常互动通常会吸引大量的注意力,越来越多的人渴望身边有一个康复的“孩子”。另一方面,由于狗肉不属于目前规定的畜牧业范畴,也没有检疫法规和标准,市场上流通的狗肉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应从法律层面解决。
据了解,饲养狗肉的成本非常高。每公斤的成本超过100元,而且不像鸡和鸭这样的家禽,生产肉不容易。因此,目前国内市场上很少有大型狗肉养殖场。即使是专门养狗的农场也很难达到集约化养殖的水平。例如,为了降低成本,韩国的一些农场经常使用人类的剩菜作为饲料,这无疑增加了吃狗肉的风险。
随着时间的推移,将“禁食狗肉”纳入法律变得很自然。不久前,深圳通过了一项法规,明确规定从5月1日起,深圳将禁止食用猫和狗,包括野生动物。这也是中国大陆第一个通过法律禁止猫和狗的城市。如果《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获得通过,狗肉将在未来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从全球的角度来看,许多国家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美国国会在2018年通过了一项禁止猫和狗的法律。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邻国都颁布了禁止食用猫狗的法律。
在狗肉文化盛行的韩国,人们也采取措施禁食狗肉。去年10月,首尔关闭了所有的狗屠宰场,并完全停止了对狗的屠杀。首尔市长朴元顺不久前表示,如果今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其再次发生。尽管禁食狗肉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对于以狗肉为生的企业来说,这不是一个好消息。早些时候,当韩国议会正在考虑一项禁止屠宰狗肉的提案梁察时,狗肉农民协会的几个狗肉生产商在动物保护工作者面前吃狗肉,引发了广泛的公众讨论。
现在开狗肉馆违法吗?我可不可以把开狗肉馆的老板给举报了?
开狗肉馆不违法,没有明确证据伏穗郑下举报也没啥用,另外我也建议你别去举报。
狗肉,即狗的肉,泛指从狗身上获取的可食用部分。以狗为食是世界各国历史上的普遍现象。有一种观点认为,狗主要是伴侣动物,是家庭中的一员,吃狗肉一直为爱狗人士所诟病,有一定争议。
各国对狗的保护以动物保护法或者反虐待动物法居多。仅有个别国家立法禁止食用狗肉。如奥地利缺颂《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以食用目的宰杀猫和狗。
还有少部分国家立法禁止贩卖为目的屠宰犬类,也就是允许杀狗自己吃,但不得贩卖,如加拿大为肉用目的屠宰狗类必须经过政府批准,不许私宰犬类;德国《肉类检疫法》禁止贩卖狗肉。
狗长期以来被视为“伴侣动物”,多年来,吃狗肉一直为爱狗人士和动物保护者所诟病,颇有争议。2011年,浙江金华取缔了据称有600多年历史的“狗肉节”。
主要的狗肉食用地区有延边、牡丹江等的朝鲜族聚居区、贵州、湖南、广西、广东、福建等省。随着西方思想的传入,一些人开始认为食用狗肉并不文明,亦有观点认为狗肉未经过免疫或检疫,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但也有人认为食用狗肉是传统,是否食用应当是个人自由。
吉林省现有地方标准《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规范族缓》,适用于犬类的屠宰和检疫。
根据《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任何人如果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最高被罚款5000元并最高拘留15日。如果是犯规的是单位和组织处的话,违者会面对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上规定的监管职责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
《反虐待动物法》的前身是《动物保护法》。法案只是专家建议稿,并未颁布,而且法案受争议较大,不少人认为这一法规是对传统习俗的侵犯,而希望修改为:狗肉的屠宰过程有正常途径监管,以杜绝宠物猫、狗进入食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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